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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于19974月,作为泉州市科技局下属自收自支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先后被国家科技部确认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先进服务机构。现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性别

资格条件

技术转移专员

1

全日制本科及

以上

专业不限

1.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商务礼仪意识及良好的形象气质;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与交流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

5.了解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等情况,具有较强的信息捕捉、收集、整理和分析能力;

6.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诚信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将个人应聘简历及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 qzppc28129500@163.com

中心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专业精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适岗人员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截止日期至人员招满为止。

(二)面试

面试由填写《面试问卷》和面对面谈话两部分组成。中心秉着“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研究应聘者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三)试用和聘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将以《调查问卷表》的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资待遇

1、聘用期内工资、福利按照泉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标准;

2、五险一金:凡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者,中心将按国家和泉州市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住宿:非本地人员可提供住宿,宿舍由中心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8129500

联 系 人:喻慧珊

单位网址:http://www.qzpc.org

通讯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德泰路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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