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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320名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正式启动消防员招录工作。731日以后,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 可阅读原文查看)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注册报名。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0300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9000名,森林消防队伍13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3435名、退役士兵3432名、社会青年3433名。报名时间为73123时至83118时。

 本次福建省共招消防员320人,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10名,退役士兵125名,社会青年85名。

 一、报名时间

 202173123——202183118

 二、报名方式

 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为18~22周岁(出生时间为199891日至2003831日);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91日以后出生);

 3、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9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待遇保障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五、职业发展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六、退出安置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泉州地区消防员招录咨询热线:0595-3661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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