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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推出“三年计划”

    明年至2018年,市、县两级总工会将实施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百、千、万”计划,即三年内,每年扶持100个农民工创业项目、实现1000名以上农民工获得创业培训、带动10000名以上农民工就业,通过扶持创业和就业帮助更多农民工实现脱贫致富。这是记者从4日召开的泉州市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现场推进会获得的消息。

  扶助对象须具备四条件

  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的扶助对象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一是“小”。所扶助的对象主要是符合农民工创业能力、技能和资金情况的小微项目,要求项目年度投资规模原则上不高于300万元。

  二是“新”。所扶助的对象必须是当年或近两年新办的农民工创业项目,已扶助过的项目除示范项目外一般不再给予资金扶持。

  三是“特”。所扶助的农民工创业项目要能反映本地经济特色、立足本地产业特点,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农民工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以及传统手工艺品和绿色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开展创业。

  四是要“可持续发展”。所扶助的农民工创业项目通过工会牵头的扶持,要能确实取得成效,增加农民工收入,带动周围更多农民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要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为周边农民工创业者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每个项目最多获十万元补助

  获补助的农民工创业项目,每个将获5万-10万元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和工会扶持农民工创业专项资金分别承担40%和60%。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每个项目各支持1万元,市总工会每年每个项目支持1万元,县级总工会所申报的项目每年每个支持2万元,有条件的县级总工会可以在此基础增加补助资金。每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工会的专项补助资金要拨付到位;10月底前,市、县两级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要拨付到位。

    为扶助创业,市、县两级总工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创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总工会组织开展形式更加多样的培训活动;市、县两级总工会联系知名企业、培训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机会。工会部门还将对创业农民工予以倾斜服务,各级工会每年开展送温暖活动要将符合困难条件的农民工创业者和就业者及其直系亲属当做服务对象,每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要将符合助学条件的农民工创业者及其就业者的子女纳入助学范围,解决其后顾之忧。